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020-88888888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典案例

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农民主体性的缺失与重塑‘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在线’!

发布于 2023-11-26 22:03 阅读(

本文摘要:1 主体性问题与农民主体性1.1 主体性的体现。

1 主体性问题与农民主体性1.1 主体性的体现。主体性问题属于哲学领域,是一个哲学问题,学界对主体性的界定一般分为三种:其一,当主体同作为客体的客观事物发生相互关系时,主体性体现为对外界事物的认识、革新等能力;其二,当主体同作为客体的其他主体发生相互关系时,主体性体现为与其他主体的来往、协调等能力,即主体间性;其三,当主体与自身发生关系时,主体性就体现为对自身调治、控制等特性。

1.2 主体性的生长历程。在社会历史生长的历程中,主体性的生长大致履历了四个主要阶段。

在古代,由于生产力水平和人们的认识能力都极端低下,人们无法对许多自然现象给予合理的解释,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对自然的敬畏与恐惧,生活在自然一定性的阴影之下。但随着商业商业、民主政治等生长,古希腊人逐渐有了自我意识,开始了对世界“本源”“始基”的探寻,这一时期将世界的本质归结为某种或几种自然存在物的表征,为自然主体期;在随后的中世纪,人们通过流通交流前言、战争掠夺等途径取得了对自然的有限控制权,可是面临无穷战争、品级制度和自然力等压迫,人们并不能准确探寻到世间动荡的泉源,于是,对柏拉图“理念世界”的崇敬也就由对人格化的上帝的无限敬仰所替代,为神灵主体期;然而,历史辩证法讲明:历史进步的车轮是任何落伍势力都阻挡不住的,14世纪下半叶到16世纪以人的理性解放为主题的欧洲文艺再起运动拉开了帷幕,这次运动是对人的主体性思想生长的强有力推动,使得人类主体从虚无缥缈的天国降到了实实在在的凡间,人的主体性获得了弘扬,此为理性主体期;虽然脱离了神性的奴役,可是这种主体性的生长是机械的、半截子的,人的主观能动性受到了限制,马克思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观点,纠正了近代唯理论错误,“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罗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工具、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明白,不是从主体方面去明白”。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在马克思的辩证哲学中获得了统一,为实践主体期。

1.3 农民主体性观点。通过以上对主体性观点的哲学分析,我们认为农民的主体性观点应包罗以下基本内容:首先,农民应该具有独立的人身权利,主要包罗人格权和身份权、生命康健权、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其次,农民应该具有独立的经济主体职位,并能够自主地支配自己缔造的劳动结果;最后,农民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劳动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拥有维护自身主体职位的基本知识。

具备了以上三种基本条件,农民才气抵制社会制度异化的侵蚀,才气有效的维护自身的权益,彰显农民主体性。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异化往往是陪同着农民主体利益受损而发生生长的,此时,维护自身权益就显得格外重要。

可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历程往往是与农民主体性的发挥相关的。现在的中国传统农村,虽然已经有时机接受新兴思想的洗礼、教养,但由于诸多不合理的封建残余制度根深蒂固的影响以及农民自身对于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稍显单薄等诸多原因,使得农民恒久处于主体压抑、受限的状态中,他们没有意识和能力去改变自身的处境,只能在高速生长的现代社会中逐渐迷失自我的价值,丧失自主能动性。中国农民主体性的恒久缺失已经成为阻碍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的一大主要问题,如何重塑农民主体性迫在眉睫。

2 农民主体性实现之逆境农民的主体性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然而在政策实践历程中,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如体制机制的不健全、个体生长能力的欠缺等,这些制约因素在总体上导致农民在乡村振兴历程中普遍体现出多重主体性缺位的现象,对政策不响应、对生长不努力,成为阻碍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主要现实问题。

2.1 经济主体性缺位。首先,农民个体经济生长能力较差,依赖性强。

市场经济的快速生长以及政府对三农问题的关注、支持等调动了农民的生产努力性,农民有着强烈的建立和谐家园、实现优美生活的意识,可是经济运动的主体职位对农民生产谋划能力有所要求,农民也只能望洋兴叹,有心无力。另外,由于受到小农经济的影响以及农村的关闭性等因素制约,乡村经济的生长仍然出现出小规模态势,这些个体小资经济具有天生的懦弱性,对于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等方面的破坏因素并不能做到有效应对,而且大多数农民掌握的生产技术种类少、水平普遍不高,习惯于依赖团体、政府摆设,在经济运动中主体职位得不到有效发挥和充实体现。其次,在乡村团体经济的决议中,农民并不享有生产谋划的主导权,地方政府和外部资本等多方气力经常打着推动工业生长、为农民增收创益的幌子,剥夺农民的主体职位,从而获取自身利益。

处于弱势职位的农民,在千般“劝服”下,最终都走向妥协之路,从而导致经济主体缺位的现象越来越严重。2.2 政治主体性缺位。在乡村振兴的历程中,农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到场权和监视权这四项基本权利是必须落实的。

而实际上,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到地的历程中,大多事情都由政府以及官员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包揽”,农民基础不知情,这些政策的落地是否真正切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原则,政府推动的乡村振兴建设是否获得村民的鼎力大举支持抑或只是政府向导“立功立业”的举措,这一切就不得而知了。所以往往会泛起“各级政府鼎力大举宣传、招呼、发动,专家头头是道论证,而农民群众冷眼旁观”的现象。

以政府的行政下令取代农民的自主决议,这种现象严重忽视了农民的知情权、到场权、表达权、监视权,也挫伤了农民到场政治协商的努力性,久而久之,导致农民的政治主体性缺位。既然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是农民,那么乡村建设的详细计划和实施历程就应该让村民到场其中并从中获益。2.3 文化主体性缺失。

文化主体性要求农民对自身文化具有“文化自觉”,明确自身的文化泉源、文化特质。“文化自觉”,即对现代化的“自主的适应”。乡村文化是农民千百年农耕实践的结晶,是名贵的精神财富,值得继续和发扬。但随着城镇化历程的推进,农村社会的文化情况等各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的心态也开始泛起急剧的变化,农村文化建设等事宜已被抛之脑后,取而代之是经济、财富、功利等,乡村文化的凋敝也随之到来。

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文化的振兴,建设乡风精神文明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必经之路。可是,当前乡风精神文化建设的现状不容乐观,大部门乡村的村民并没有主动举行文化学习,也缺少交流的平台,农村文化娱乐运动相当匮乏,聚众打牌等低趣味运动是大多数农民喜爱的主要娱乐运动,而且大多数农民并不具备文化选择能力,只是附属于他人的娱乐选择和自我娱乐的心理。除此之外,随着城乡的融合,陪同着现代化思潮渗透到乡村的功利主义、消费主义、物质主义等不良内容正在颠覆扭曲农民的价值观,越来越多的农民认为农村文化只是封建制度的残渣,不切合文化生长的大趋势,应全面摒弃。这种现象与农村乡风建设缓慢是息息相关的,与现在的乡村振兴战略也是相背离的。

如果农民群体没有正确的价值看法和文化选择能力做支撑,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下农民群体就不能重建自己的文化主体性。3 农民主体性重塑之路径造成农民多重主体性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缺位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权力和能力的不足。那么对此逆境,行之有效的解决方式就是“增权赋能”或者“还权赋能”。

详细来说就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民技术水平;增强农村下层民主建设,保障农民政治民主权利;增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农民文化选择能力,通过以上方式重塑农民主体性,发挥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职位。3.1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民技术水平。现在的农村劳动力存在缺乏个体生长能力、谋划意识单薄、应用现代化技术能力低下等问题,应加速培育有文化、善谋划、懂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培育新型农业谋划主体,增强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现代化农业建设保驾护航。

固然,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恒久积累人力、物力的历程,需要各方的配合努力和鼎力大举支持。首先,要在思想看法上扭转大家对农民这一职业的老旧看法,重塑农民职业职位。

国家应对新型职业农民给予职业内容、职业尺度、职业精神等规范,并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好宣传事情,吸引更多人为乡村振兴事业增智赋能。其次,要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技术培训的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农民技术,壮大农民队伍。要聘请相关农学专家和农学实践人才,通过课堂教学、座谈、现场观光等方式提升农民的农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资助他们改变传统老旧的思想看法,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

3.2 增强农村下层民主建设,保障农民政治民主权利。下层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门,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直接体现。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部署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所以在乡村振兴的历程中要增强下层民主建设,落实农民群众的政治主体职位。

通过让权于民,引发农民到场乡村建设的努力性、主动性,培育乡村振兴历程中农民的政治主体性。完善村务公然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知情权是保障农民政治主体性的第一通道。

下层政府应该做到每项有关乡村振兴的决议都公然透明,而且应使用种种前言,接纳多种方式让农民真正知晓乡村振兴的内在与意义。这样才气真正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引发农民群众到场乡村建设的热情。

第二,健全民主治理制度,保障农民的到场权。到场权是农民主体职位的主要体现。

下层政府应充实发挥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机构职能,切实保障村民到场到乡村振兴、治理的每个环节,最大限度的重塑农民主体职位。第三,建设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保障农民表达权。表达权是农民主体职位的重要保障。

对于乡村振兴战略中关乎农民利益的举措,应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在讨论中要充实听取村民意见,从而让村民真正到场乡村治理的全历程,更好的保障农民的政治主体性,增强决议的民主性。第四,强化村务监视机制,保障农民监视权。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不受约束的权力一定糜烂。

”监视权是农民到场乡村治理的重要一环。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缺少农民的民主监视,长此以往,难免滋生糜烂,侵害农民利益,降低乡村振兴成效。这就要求建设健全完备的监视体系,使监视贯串于战略实施的全历程,对决议不合理的地方要实时予以修正,切实做到“从农民中来,到农民中去”。3.3 增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农民文化选择能力。

十九大陈诉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再起。乡村文化是农民的精神支柱,增强农民的文化选择能力、文化缔造能力是重塑农民文化主体性的关键。

首先,要挖掘并传承优秀乡村传统文化。优秀的乡村文化是几千年来中华文明在农村的凝缩,是农民真正的精神财富。要勉励农民继续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手艺,如剪纸、微雕、皮影、糖人等,叫醒农民的文化主体性。其次,要拓宽农民文化选择的渠道。

可以通过电视、电脑、广播、手机等线上方式,联合村图书室、村文化馆、文艺汇演、村民运动会等线下方式提升村民文化选择的能力。另外,可以建设每村各具特色的文创产物,如书坊、画廊、乡村旅游等,在熏陶村民人文气息的同时,助力乡村振兴。最后,建设现代化价值体系。

恩格斯指出:“在历史上泛起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和执法制度,一切理论看法,只有相识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而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伸出来的时候,才气明白”。精神文明建设也是具有社会历史性的,但在现代化体系的配景下,我们一定也要思量到现代因素。

在尊重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基础上,以现代化理念重构文化价值体系。例如:在农村举行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宣传时,可以将其与传统文化联合,并以富厚的形式实现二者良性互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坚持农民主体职位。充实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努力性、主动性、缔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的基础利益、促进农民配合富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连续增收,不停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宁静感”。乡村振兴战略是关乎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农民憧憬的优美生活。因此,在这一历程中更要切实保障农民的主体职位和主体权利,提高农民到场乡村建设的主体能力。

通过一系列增权赋能的举措,使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优美生活的享受者。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期党和国家三农事情的重大战略部署。

农民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主体,其主体气力的发挥,关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成败。然而,当前在乡村振兴门路上普遍体现出多重主体性缺位的现象,成为阻碍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主要现实逆境,本文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农民主体性缺失的现状,进而提出重塑农民主体的现实路径。作者简介: 栾家红(1995~),女,安徽淮南人,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泉源:现代农村科技2020年08期。


本文关键词: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在线,葡萄新京最新官方网站

本文来源: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在线-www.arlingtonfootdr.com